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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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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冀政办字〔2019〕52号),我市结合定州实际情况,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9月3日,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定政办字〔2019〕30号),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我市《实施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14项任务,涵盖了“培训谁”、“谁培训”、“培训什么”、“如何保障”4部分内容。
(一)第1-3项任务是明确“培训谁”。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一是针对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着重解释下,为加强稳就业工作力度,将对困难企业职工的补贴政策扩大到所有企业职工,共5类培训:
企业职工参加在岗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按照培训成本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三年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定任务,中级工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培训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6000元;继续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积极作用,对累计缴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列入急需紧缺工种的,继续按照提高10%标准的现行政策执行;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5000元的培训补贴;组织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首次把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列入企业岗前培训范围,给予最高不超过50%(11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以上这些针对企业职工的补贴政策,除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培训由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外,其它补贴项目均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中列支。
二是针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三是针对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开展技能扶贫。
(二)第4-8项任务是明确“谁培训”和“培训什么”。
一是发挥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二是发挥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基础作用。三是发挥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要作用。四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围绕汽车制造、体品、钢网等我市传统产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家政、养老服务、幼托、保安、电商、汽修、电工等全省急需紧缺职业开展技能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智慧农业、智慧建筑、智慧城市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五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三)第9-12项任务是明确“怎么保障”。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种类、标准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明确了两类以工代训的培训补贴标准,可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的标准,通过“职业技能提升专项”,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但与原就业补助资金保障的一次性吸纳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二是支持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于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超过60%的培训补贴资金。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要求,我市拿出1400万元作为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四是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建立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台账,把好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规范安全和使用效益。
(四)第13、14项任务明确“如何提升服务”。
一是提高培训管理服务质量。这里需要强调一点,为加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我市明确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均上报省厅统一对社会公布。
二是推进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明确了从事就业准入类职业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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