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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铸造产业整体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9-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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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对无组织排放有新的管控要求。我市铸造企业除少数几家外,绝大多数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尤其翻砂、浇筑工序受工艺限制,粉尘收集效率低下,无组织排放高,生产车间“脏乱差”,曾经被生态环境部检查组、省委大督查、省执法组等上级检查组检查时提出过整改意见,尤其是今年以来无组织排放成为大气环境检查的重点。周边地市的铸造行业基本上都进行了升级改造,如保定、沧州。2019年5月31日,我局派执法人员到沧州市泊头市铸造行业进行了参观考察。泊头市铸造行业提标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制定出台了《泊头市铸造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验收达标标准》,实现了流水线式密闭式生产,减少了污染物,尤其是大幅度减少了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二、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抓住新一轮产业变革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高标准建设一批、整治改造提标升级一批、多形式整合一批、依法淘汰退出一批”为总体要求,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环保倒逼等方式,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从高耗能、高污染向低耗能、低排放转变,从低水平、低效率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做强定州铸造产业,做精定州铸造品牌。为实现我市铸造行业可持续发展,全面整治改造提标升级铸造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制订本实施方案。
三、工作目标
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做到设备齐全,各工序污染物按相关规范有效收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实现行业绿色发展。
政策文件: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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