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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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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文化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体育业、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定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定州特色文化走出去,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指导、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宣传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八)负责组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物遗产,申报全市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全市文物、博物馆专业人才培训。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定州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体育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机制改革。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创作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和监管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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