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定州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     
【字体: 】    打印

 

一、机关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

办公电话:2312425

2.党委办公室(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处理中共定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2105617

3.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按规定承办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21

4.财务科(教育集中支付中心)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上级下达的和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89

5.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对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各类招生考试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承办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2105629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有教学改革;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2105635

7.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及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50

8.教育督导室(定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督导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市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2105611

二、直属事业单位及负责人信息

1.教研室

做好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培训工作,指导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做好各种教育教学竞赛的组织工作;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好课题研究指导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

2.教师发展中心

组织实施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校本研修;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根据省电大下发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在我市范围内招收相应专业的学员;根据上级教学计划,组织听课、批改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

负责人:张立未

3.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管理我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证笔试、计算机等级考试6类国家级教育考试和普通高中学考、中考中招、专升本3类省级教育考试工作。

负责人:宋英辉

4.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改革服务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服务工作;做好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服务指导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服务指导工作。

5.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做好教育系统人才服务工作;做好全市教师教育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建设服务工作,做好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工作。

 

                   

关于本站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定州市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1306820002
冀ICP备07026536号   冀公网安备 13068202000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