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科室职能及联系方式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
办公电话:2312425
2.党委办公室(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处理中共定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办公电话:2105617
3.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按规定承办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21
4.财务科(教育集中支付中心)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上级下达的和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89
5.基础教育科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对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各类招生考试,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校的学籍管理;按照省教育厅安排,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发现和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承办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2105629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有教学改革;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2105635
7.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本市有关教育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及幼儿园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2105650
8.教育督导室(定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督导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市直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检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2105611
二、直属事业单位及负责人信息
1.教研室
做好教学研究与改革、学科培训工作,指导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做好各种教育教学竞赛的组织工作;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好课题研究指导工作;做好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工作。
2.教师发展中心
组织实施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校本研修;为本地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根据省电大下发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在我市范围内招收相应专业的学员;根据上级教学计划,组织听课、批改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
负责人:张立未
3.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管理我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教师资格证笔试、计算机等级考试6类国家级教育考试和普通高中学考、中考中招、专升本3类省级教育考试工作。
负责人:宋英辉
4.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改革服务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服务工作;做好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服务指导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服务指导工作。
5.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做好教育系统人才服务工作;做好全市教师教育服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建设服务工作,做好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