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领办服务制度
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代办领办服务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破解服务对象办事时对政策理解不透彻、申请材料准备不到位、不便到现场办理等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民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代办领办制度是指政务服务大厅指派工作人员,无偿协助服务对象申办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种办事制度和服务方式。
第三条 依服务对象意愿,对确需本人办理的事项,提供全程帮办服务;对能够代为办理事项,提供代办服务。代办领办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服务对象阅读办事指南,协助准备申报材料。
(二)对业务办理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办理进度,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及时发现并协调助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做好代办领办业务相关材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四条 代办领办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服务对象移交相关材料,并邀请其进行满意度评价,经服务对象签收并确认后,代办领办服务结束。工作人员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