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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气象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1-08-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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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依据

适用范围

 

申请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初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一条;

2.《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9号)

在气象台站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信息(包括项目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与气象探测设施或观测场的相对位置示意图
4.
委托协议书(委托代理的项目)

受理-初审——转报-办结

省气象主管机构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决定书

 

10个工作日

2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国务院令笫687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2.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成者投入使用的建 (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1.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
2.
雷电防护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3个工作日

3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1.《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改)第二十三条
2.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成者投入使用的建 (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1.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
3.
雷电防护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

受理-审核-决定-办结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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