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19年度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项目公示
2019年我市申请到河北省安排的中央农业发展资金909700.00元用于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2019年度外购奶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冀农厅办发【2020】110号)、《2019年河北省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补充实施方案》要求,依照《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1、(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16】号}专项审计:河北乾吉源牧业有限公司有“两笔贷款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合计116268.88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河北乾吉源牧业有限公司两笔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分别为69690.64元、36008.32元,合计金额105698.96元。”。“拟申请财政贴息金额为105698.96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河北乾吉源牧业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95142.47元。
2、(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25】号}专项审计:定州市宏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2019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16日”“四笔贷款支付利息合计金额为127906.61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宏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四笔贷款应贴息金额为54222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54222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宏达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2019年09月17日至2020年09月16日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48806.67元。
3、(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21】号}专项审计:定州市宏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依据文件贴息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审计截止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62705.12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宏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马红芬)三笔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44766.35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44766.35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宏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2020年1月1日至审计截止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40295.39元。
4、(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17】号}专项审计:定州市源厚牧业有限公司“申请贴息贷款情况 依据文件贴息时间为2019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在补贴期间(2020年01月02日至截止报告日期)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86081.68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源厚牧业有限公司(杨冲)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66216.68元。保险费的50%为21131.00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87347.68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源厚牧业有限公司(杨冲)自2020年01月02日至截止报告日期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78623.99元。
5、(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22】号}专项审计:河北金瑞康养殖有限公司“申请贴息贷款情况 依据文件精神企业贴息时间为2019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16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22992.60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河北金瑞康养殖有限公司(马磊)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分别为17128.13元、2356.24元,合计利息金额为19484.37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19484.37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河北金瑞康养殖有限公司自2019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16日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7538.40元。
6、(1)、经北京永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永坤验字[2020]第J-20895号)专项审计:“根据《关于2019年度外购奶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定州市思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内有八笔贷款,北京永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单笔贴息为“43500元、20602.08元、15817.08元、25167.59元、3721.67元、13170.83元、9787.50元、8579.17元”,“以上八笔贷款在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利息共计140345.92元,大写金额:壹拾肆万零叁佰肆拾伍元玖角贰分。”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思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2019年9月18日至2020年9月17日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26329.13元。
7、(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30】号}专项审计:“在2020年01月01日至报告日期间定州市万源奶牛养殖场有三笔以法人代表张杰名义用于定州市源奶牛养殖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购进奶牛的资金贷款。”,“三笔贷款支付利息合计金额为140563.68元。”。根据《关于2019年度外购奶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定州市万源奶牛养殖场以上三笔贷款应贴息金额合计为122871.48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122871.48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照《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万源奶牛养殖场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报告日期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10599.91元。
8、(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27】号}专项审计:定州市兴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依据文件精神企业贴息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05月17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24842.13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兴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马兴芳)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12007.03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12007.03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兴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2019年5月30日至2020年05月17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0807.85元。
9、(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31】号}专项审计:定州市管道庄双起奶牛养殖场“依据文件精神贴息时间为2020年01月02日至报告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48711.10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管道庄双起奶牛养殖(马双起)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33108.33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33108.33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管道庄双起奶牛养殖场自2020年01月02日至报告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29801.69元。
10、(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28】号}专项审计:定州市昊月养殖有限公司“依据文件精神企业贴息时间为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29222.19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昊月养殖有限公司(马明)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15889.55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15889.55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昊月养殖有限公司自2020年01月01日至2020年09月30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4302.60元。
11、(1)、经北京永坤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永坤专字[2020]第J-21782号)专项审计:“根据小微借款合同要求规定,贷款人为:内蒙古惠商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人:定州市鑫牧源牧业有限公司。借款金额为人民币450.00万元。大写肆佰伍拾万元整。用途为;购买奶牛。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日期为2018年9月29日至2020年8月28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满12个月结息1次,到期利随本清。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借款人定州市鑫牧源牧业有限公司在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定州市鑫牧源牧业有限公司实际支付利息款为323675.42元,大写金额为叁拾贰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肆角贰分。根据《关于2019年度外购奶牛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定州市鑫牧源牧业有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利息共计173404.11元,大写壹拾柒万叁仟肆佰零肆元壹角壹分”。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鑫牧源牧业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间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56085.71元。
12、(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33】号}专项审计:定州市腾达牧业有限公司“企业申请贴息贷款情况 依据文件精神贴息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报告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95820.85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腾达牧业有限公司(郑士杰)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73708.35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73708.35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腾达牧业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15日至报告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66346.86元。
13、(1)、经石家庄旭晟会计师事务所{石旭晟(2020)审字第【10434】号}专项审计:定州市联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企业申请贴息贷款情况 依据文件精神贴息时间为2019年02月01日至2020年01月20日。企业在补贴期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为191671.88元。依照实施方案中对奶牛场(合作社)的贷款,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贴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为4.35%,定州市联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王增联)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金额为127781.25元。拟申请财政贴息资金合计为127781.25元。”
(2)、按照我市申请到的909700.00元的实际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总额,依据《定州市2019年外购奶牛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经审核确认定州市联亿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自2019年02月01日至2020年01月20日享受财政贴息金额为115019.33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定州市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4日(7天)。
监督电话:0312--2313669、2310096、2312714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