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库建设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定州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定州市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经村级申报、乡镇推荐、行政审批局核准备案、农业农村局初审,市委、市政府审核等程序,确定了31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村庄,具体为:
清风店镇:西市邑村,留早镇:北四合庄村,庞村镇:苏泉村,砖路镇:西潘村、台头村,杨家庄乡 :小陈村、八里店村,东亭镇:翟城村,高蓬镇:北高蓬村、东牛村,息冢镇:东王郝村,大辛庄镇:齐堡村、西四旺村、北旺村,东旺镇:小五女村,东留春乡:北邵村、东留春村,李亲顾镇 :小召村、东丁庄村,西城乡:东湖村,子位镇:北内堡村、子位一村,明月店镇:三十里铺村,周村镇:前屯村,开元:小油村、新油村,长安办:大流村、庄头村,西城区:大奇连村,南城区:兰家佐村、尧方头村。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1年9月14日-9月23日),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电子邮箱:dzsnyjkjk @126.com ,举报监督电话12317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