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北城区新立街社区、西城区西关西街社区及有关农户:
定州市第2023年度第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5月11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0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5.75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04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5月11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新立街社区 2.315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2号地: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新立街社区 3.375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3号地:西城区街道办事处 西关西街社区 0.064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范围:1号地位于新立街社区(东至新立街、西至北门街、新立街,北至新立街、南至新立街);2号地位于新立街社区(东至中天地产、西至新立街,北至新立街、南至新立街);3号地位于西关西街社区(东至西关西街、西至道路、北至兴华路、南至西关西街)。
(三)用途:住宅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