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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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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
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农业企业: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农〔20239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请各农业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10201200

材料报送:各单位网上申报完毕后,在线打印申报书纸质材料和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如合作单位有需要可装订4份),加盖公章,于20231020前送至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312房间)。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和附件材料的,取消申报资格。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庞玉荣、王松、徐倩       

办公电话:0312-2302032

 

   附件: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3926

 

 

 

附件

2024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紧密围绕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及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需求牵引目标导向,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重点领域一: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成果

  优先主题一:农作物新品种(指南代码:6010101)

  重点支持耐盐碱作物新品种及优质麦、专用玉米、“双高”大豆、高油酸花生、棉花、杂粮、薯类、蔬菜、食用菌、苹果、梨、葡萄、道地中药材等优势特色农作物新品种的良种规模化繁育与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应当是2021年以后(含2021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品种应当有明确的创新内容,符合河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新品种要形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配套栽培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栽培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特色畜禽、水产新品种(指南代码:6010102)

  重点支持蛋鸡、肉鸡、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虾、等地方优质畜禽、水产品种的规模化繁育与养殖示范。

  基本要求:新品种应当是2021年以后(含2021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品种应当有明确的创新内容,符合河北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

绩效目标:特色畜禽、水产品要形成一定规模的品种供应能力,并形成配套的繁育技术体系、养殖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养殖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农产品优质高效种养技术(指南代码:6010103)

支持重点:聚焦河北省粮油、蔬菜、果品、中药材、奶业、畜禽养殖等六大主导产业,重点支持土壤改良、稳产提质、节本增效等新技术的转化与熟化。

  基本要求:新技术成果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获得的专利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养殖技术规程或标准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二:提高农产品附加的成果

优先主题一:预制菜加工技术和产品(指南代码:6010201)

  支持重点:聚焦京津冀都市对农产品需求,重点支持方便、营养预制菜专利产品及专利技术转化。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必须是2021年(含2021)以后取得的专利

绩效目标:专利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专利技术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优先主题二:农产品加工技术和产品(指南代码:6010202)

支持重点:聚焦奶业、中央厨房、蔬菜、中药材、精品肉类五大千亿级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保鲜、储藏、包装及精深加工产品技术。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必须是2021年(含2021)以后取得的专利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技术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重点领域提高资源高效利用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成果

优先主题一: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和产品(指南代码:6010301)

支持重点:聚焦河北省沿海盐碱地和内陆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关键制约因子,重点支持盐碱消减技术、盐碱治理工程装备和土壤调理剂等新成果的转化与熟化。

  基本要求:新技术成果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获得的专利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技术要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养殖技术规程或标准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示范基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优先主题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南代码:6010302)

支持重点:聚焦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重点支持农产品有害物残留降解、检测、产品质量控制与追溯等产品和技术的转化与示范。

基本要求:新技术成果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获得的专利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技术要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建立示范基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优先主题三:面源污染防治及绿色安全投入品(指南代码:6010303)

聚焦防治面源污染和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品环节,重点支持生物肥料、高效绿色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新型农药、新型兽药、生物降解薄膜等绿色投入品的转化与熟化,重点支持水肥高效利用、秸秆及粪污高效处理利用技术与装备的转化与熟化。

  基本要求:新技术成果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获得的专利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或国内领先水平以上成果

绩效目标:技术要形成技术规程或标准建立示范基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形成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重点领域提升现代农业装备与信息化的成果

优先主题一:智能农机装备(指南代码:6010401)

聚焦制约智慧农机发展的关键环节,重点支持北斗智能监测终端辅助驾驶系统、智能整机装备等试制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开发的新产品及新生产工艺。

绩效目标:要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建立中试生产线,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小型农机装备(指南代码:6010402)

聚焦设施农业、山地农业现代发展需求,重点支持现代设施与山地种采收等小型农机装备的试制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2021年(含2021年)以后开发的新产品及新生产工艺。

绩效目标:要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建立中试生产线,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农业信息化(指南代码:6010403)

聚焦制约智慧农业发展的信息化环节,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送及“互联网+”、自动控制设备等农业信息化发展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2021年(含2021)以后开发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系统。

  绩效目标:设备要达到国家产品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技术和平台要建立信息化的系统和平台,并进行一定规模示范,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

三、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河北省域内于2022年1月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

2.申报单位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金应当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转化成果应当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且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

3.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成果须是自有成果,且属于栽培技术、养殖技术、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等不易商品化的公益性成果。

  4.科技成果必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鉴定(评价)、登记、认定或审定。

  5.科技成果主要在我省范围内适用,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服务。

6.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态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7.项目负责人一般为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京津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转化项目。

2.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入驻企业或中试地点在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

3.优先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单纯技术引进、简单扩大规模的项目。

  3.不属于《202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4.正在承担农转资金项目的负责人和企业。

  (四)项目周期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截止日期到202512月31日

  (五)资助额度

  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用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3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1:1。

  (六)组织形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按照指南重点领域推荐项目(具体数量见附件1)。

各地应聚焦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围绕国家农高区创建等重点工作,筛选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突破性的重大标志性农业科技成果,组织产业骨干企业申报重点成果转化项目,每个市、雄安新区限报1项

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加盖公章正式行文,并附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均可向所属推荐单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七)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和相关附件。

  2.申报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并在线打印。

  3.相关附件在线上传,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扫描)。

  (2)科技成果佐证材料。新品种:区试报告、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批文、注册证书。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评价鉴定的科技成果需提交评价鉴定证书及相关材料。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佐证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的复印件。

  (4)申报企业须提供上年度会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会计报表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4.报送纸质材料。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行文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2份,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

5.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封面、申报书、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报书”首页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在书脊上部注明申报项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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