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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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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亭镇东亭村及有关村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定安路南土地两宗,宗地1(东至东亭村,西至河北禾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至东亭村,南至禾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集体土地,面积0.0300公顷宗地2(东至东亭村,西至河东亭,北至禾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至东亭村)的集体土地,面积0.0201公顷。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项目建设。

二、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501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区片,区片价标准7.8万元/亩。其他补偿费用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东亭生态园项目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集体机动地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东亭社区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724日至202482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22622317   地址:东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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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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