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27号
北城区东门街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第2024年度第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6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42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0.112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2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6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街道办事处 东门街 0.6337公顷 (其中农用地0.1120公顷、建设用地0.5217公顷);
(二)范围:东门街社区(东至东门街、西至自来佛街、北至佳润地产、南至中山路);
(三)用途:公园绿地、城镇道路。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