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24年第28号
李亲顾镇太平庄及有关村民:
定州市第2024年度第17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9月10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0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087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0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18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李亲顾镇太平庄 1.0877公顷(耕地);
(二)范围:李亲顾镇(东至太平庄、西至道路、北至道路、南至道路);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