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决定宣布失效《定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关于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的通知》2份文件。
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