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地预公告
庞村镇及西坂村有关村民: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4年度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东侧地块(东至道路,西至西坂村地,南至定州市润丰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定州市定安建筑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景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至定州市华奥军体装备有限公司)的集体土地,面积约0.672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道路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0月24日开始,由庞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