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首批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前谋划开展2025年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现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公开征集参加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参与主体,首批参与主体名单为储备名单,如国家政策调整的,以国家通知为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体
定州市商务局
二、征集时间
首批参与主体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8日—12月23日
三、参与主体基础条件
1.在定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主营含3C数码产品零售业务(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
3.要主动与河北省3C数码产品信息化平台对接,上传备案参与产品品类、型号、价格等信息,按要求布设或升级改造相关收单机具,并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4.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的能力,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
5.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自愿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设备或系统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消费者信息、电子设备品牌型号、SN码、IMEI 码、现场激活照片等;
6.线上参与主体能够自营或组织平台商户开展销售业务,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自愿通过省信息化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
7.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2022年以来参与我省各级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8.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3C数码产品促消费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参与主体参与企业申请表;
(二)2025年全省3C数码产品促消费参与主体企业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备注银行行号)、3C产品品牌商授权书(代理协议)复印件;
(四)企业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税证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打印企业的信用报告;
(六)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3C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3C产品回收装新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等;
(七)营业场所彩色照片2张(内部、外部各1张)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盖章纸质申报材料须扫描PDF电子版一并提交,U盘报送PDF版),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2月23日17:00前按要求向商务局209室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