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
1、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主要是实现政府有计划、主动供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定州市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
2、保障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
实现土地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土地供应量基本控制在计划目标范围内,在保障用地需求的同时,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计划的意义
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是市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科学的安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是对未来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定州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效益优先,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优先安排社会民生、乡村振兴、文化体育、卫生健康、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助推重点建设项目和有效投资落实落地,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进一步促进定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本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53.2683公顷(5299.0238亩)。
(二)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本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2.8206公顷(192.3095亩),占供应总量的3.63%;工矿仓储用地95.5338公顷(1433.0065亩),占供应总量的27.04%;住宅用地82.1008公顷(1231.5123亩),占供应总量的23.2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72.7757公顷(1091.6345亩),占供应总量的20.60%;交通运输用地90.0374公顷(1350.561亩),占供应总量的25.49%。
(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定州市2025年工业用地主要安排在开发区;商业用地主要安排在城区;住宅用地安排在城区。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主城区与各区域的联系。
四、政策导向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镇功能定位,构建中心城区、小城镇、中心村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政府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切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可根据本计划落实情况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关政策,对本计划进行调整。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完善跟踪服务机制,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落实
健全完善对重大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适时掌握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做到提前有准备、办理有高效,促进项目落地建设。
(二)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发改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政府报告,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发改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