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17号
北城区总司屯社区及有关农户:
定州市2024年度第56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4月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441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0.34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441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北城区 总司屯社区 0.3441公顷(全部为耕地)。
(二)范围:东至总司屯村地,西至定瓷工艺研究所,南至创新路,北至总司屯村地。
(三)用途:文化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