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5年第19号
南城区中军帐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4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5年4月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498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3.601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49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5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南城区 中军帐社区 3.6015公顷(其中耕地0.1985公顷,非耕农用地0.996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4061)。
(二)范围:东至中军帐、迎泰地产,西至道路、中军帐,南至107国道,北至中军帐、道路。
(三)用途:居住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绿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