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5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明月南街东侧(北至中军帐社区、南至迎泰地产、东至中军帐社区、西至明月南街)的土地,面积0.4971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广场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0.4971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18.2万元/亩。具体补偿费用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中军帐社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置换住房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侯 涛 联系电话:03122326324 地址: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定州市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南城区中军帐社区及有关社区居民: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定州市2025年度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社区位于明月南街西侧(北至中军帐社区、南至中军帐社区、东至明月街、西至中军帐社区)的土地,面积0.0371公顷;明月南街东侧(北至中军帐社区、南至道路、东至中军帐社区、西至中军帐社区)的土地,面积0.0294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社区土地0.0665公顷。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征地范围位于我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18.2万元/亩。具体补偿费用标准依据市政府批复的《关于中军帐社区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置换住房安置
社保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农用地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缴纳社保费。
六、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定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侯 涛 联系电话:03122326324 地址: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