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定州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1号)等文件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基础上,并参考了周边地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开展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案,为使该文件更加规范、科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现将通知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定州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位于南院区门诊楼一楼,总建筑面积约495平米,可提供25张养老床位,房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良好,能够满足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医养中心配备了专业医疗团队,提供24小时全方位照护,设有老年人能力评估室、康复训练区、娱乐活动室等,确保老年人身心健康,已具备运营条件。
二、成本调查情况
我局依法依规对定州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进行了成本调查,填写成本调查表,并进行了实地走访,实地调查核对其提供的有关成本资料。经审核该中心床位费单位定价成本为1038.66元/床/月。护理费单位定价成本为1901.6元/床/月。
三、周边地区医养结合类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情况
巨鹿医养中心:入住老人收费标准由医保、民政、医院共同协商后确定,各项收费标准:自理三人间1100元/月,双人间1300元/月,单间2000元/月;半自理三人间1600元/月,双人间1800元/月,单间2500元/月;中度半自理三人间2100元/月,双人间2300元/月,单间3000元/月;中度失能三人间3000元/月,双人间3200元/月,单间3900元/月;重度失能三人间3960元/月,双人间4160元/月,单间4860元/月。
南皮医养中心入住老人收费标准由医院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与民政等部门协商后院领导确定:各项收费标准:自理85元/天,轻度失能100元/天,中度失能120元/天,重度失能135元/天,完全失能150元/天。
四、我市拟定收费标准
依据成本调查结论,并参考了周边地区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拟定其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
(一)住宿费用。根据房间类型和床位数量,拟定不同的住宿收费标准。单人间1100元/月,双人间900元/人/月,三人间700元/人/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二)护理费用。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2023)评估结果制定护理级别,分为自理、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5个等级,相对应的护理费用:根据老年人的护理级别收取相应的护理费用。一级护理2800元/人/月,二级护理2350元/人/月,三级护理1900元/人/月,四级护理1300元/人/月,五级护理850元/人/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三)伙食费。根据《河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由医养中心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五、配套政策及相关要求
(一)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二)医养中心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费。
(三)要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确定收费标准,于每年3月15日前向市发改局、卫健局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以及相关报表,确保价格收费规范。
六、意见反馈
结合工作情况,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箱:dzsfgjjfk@126.com,电话:0312-5533131。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