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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定州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4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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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征求《定州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4

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定价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同意定州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和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4家公办养老机构《关于制定社会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河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1等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等程序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定州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等4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定价方案,为使该文件更加规范、科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现将通知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定州市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定州市东亭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定州市回族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定州市社会福利院为市民政局下属公办养老机构。以上4家单位共有床位460张,入住老人300人,闲置床位160张。

二、成本调查情况

局依法依规进行了成本调查填写成本调查表对东亭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定州市社会福利院进行了实地走访,实地调查核对提供有关成本资料听取运营情况介绍实地调查核对提供有关成本资料。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权责发生制和相关性原则,对4家单位2022-20243年服务成本的各项数据进行了审核、调查和测算。核算以上4家单位床位费单位定价成本580.4//月。护理费人均成本为335.28//月。

三、其他地市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老年养护院二期床位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试运行期间床位费为1700/·,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 20%下浮不限基础护理费标准为475 /·此标准为轻度失能老人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内容包括:定时晾晒被褥、督促老人洗澡,端、倒洗脚水,夜间每小时查房1次。其他中度、重度失能老人、完全失能老人护理服务费由双方商定)。

宁晋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床位费多人间500/床·月,双人间615/床·月,单人间920/床·月。护理费:能力完好老年人415/人·月,轻度失能老年人625/人·月,中度失能老年人1045/人·月,重度失能老年人2095/人·月。

我市拟定收费标准

依据成本调查结论,并参考周边地区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充分考虑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城乡差异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其养老基本服务收费标准为:

(一)床位费。床位费多人间500/人·月,双人间600/人·月,单人间800/人·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二)护理费用。能力完好老年人350/人·月,轻度失能老年人550/人·月,中度失能老年人750/人·月,重度失能老年人1000/人·月,完全失能老年人1400/人·月,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五、配套政策及相关要求

(一)各养老机构应优先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入住。符合《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冀民〔202510号)文件要求的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按照本文件执行。

(二)伙食费实行单独核算,根据《河北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物价水平由养老机构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三)按照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的要求,提供陪同就医等个性化服务项目而收取的费用,具体项目由养老机构根据非营利原则定。个性化服务应体现自愿原则,各养老机构不得强制服务。

(四)代办服务性收费按照代收代付原则向入住老年人收取,养老机构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五)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个性化服务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可以按次或按月计收。

各养老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养老机构有关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确保其入住老年人或其委托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本收费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待期满后按照以上4养老机构运营成本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六、意见反馈

结合工作情况,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1030日至2025117日。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邮箱:dzsfgjjfk@126.com,电话:0312-5533131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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