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北省财政和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北省财政和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冀人社函〔2024〕247号)要求,经规定程序推荐评选审核,拟推荐中国共产党河北省定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1个单位、定州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秦楠、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李式盈2名同志作为河北省财政和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2331311(定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地址: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
定州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