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杨庄子社区及有关居民:
定州市2025年度第7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于2025年11月1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挂钩转征函【2025】2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市转用、征收集体土地2.460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挂钩转征函【2025】27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11月17日
二、被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号地:西城区街道办事处 杨庄子社区 1.3691公顷(其中耕地0.3833公顷,非耕农用地0.9858公顷)。
2号地:西城区街道办事处 杨庄子社区 1.0913公顷(其中耕地0.3791公顷,非耕农用地0.7122公顷)。
(二)范围:1号地位于中兴路南侧(东至杨庄子,西至河北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河北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杨庄子)。
2号地位于中兴路南侧(东至河北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杨庄子,北至河北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杨庄子)。
(三)用途:住宅用地 。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四、工作安排
由定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定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