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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教育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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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2026年我市农民教育培训各项工作,统筹利用各类公益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培训、实训基地高素质农民培育主阵地作用和跟踪服务主渠道作用,满足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需在全市范围内遴选2026年度定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实训基地。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基地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机构等公益性培训机构为主体,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
  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要能体现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特色鲜明,业态模式先进,示范带动性强,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优先选择农业创新驿站、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
  二、遴选条件
  (一)教育培训基地: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二)培育实训基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会信誉良好。生产设施先进、产业特色突出,技术实力强。具备能够容纳70人以上的培训场地,能够提供参训学员生产示范、实训实践的操作场地和配套设施。自愿在培训基地指导下承担实训、跟踪服务等任务。
  三、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信息真实可靠,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
  2.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工作衔接;
  3.实训基地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培训设施设备,指导培训农户及所获荣誉照片;
  4.务于2月28日前将纸质盖章版报农业农村局506房间,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徐建军 联系电话:0312-2322877
  邮 箱:dznyjkjk@126.com
  附件1: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基地申报表
  附件2:高素质农民教育实训基地申报表
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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