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的目的
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实现政府有计划、有效地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积极引导各类项目投资,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的空间统筹,保障定州市城镇居民住房建设项目、重点服务业项目、重点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定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计划的意义
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导向,以建设用地合理、有序供应为目标,通过分析定州市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并予以公开,可以充分发挥计划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引导作用,为促进定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要素保障。
(三)计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7.《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8.《划拨用地目录》
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10.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定州市区域发展定位,合理安排教育、养老、托育、资源循环利用等社会民生和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创新创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2.坚持用地供需平衡。综合全市土地需求,保障土地需求和供给的相互协调,达到供需平衡。
3.坚持合理调配指标。优化产业布局,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和教育、养老、托育等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事业。
三、计划指标
(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6年度本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90.7900公顷(5861.8503亩)。
(二)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6年度本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其中住宅用地59.4954公顷(892.4303亩);商服用地16.6574公顷(249.8610亩);工矿仓储用地85.5685公顷(1283.5280亩);公共设施用地65.7074公顷(985.6115亩);交通运输用地163.3613公顷(2450.4195亩)。
(三)建设用地供应空间布局
2026年度本市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开发区;商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区。持续统筹城镇和区域协调发展,确保土地供应与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相适配。
四、严格建设用地的执行标准
(一)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定州市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同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调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住宅用地市场理性竞争。切实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力度,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二)突出土地要素保障
充分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执行供应计划调整
在供应过程中,如遇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和重大建设项目等情况变化,或部分计划执行确有难度的,按照“计划严格执行、调整服从程序”的原则进行调整,并报备案机关备案。调整计划获得批准的,应及时予以重新公布。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城镇功能定位,提高中心城区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统筹考虑定州市内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和未来人口分布情况,构建中心城区、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下的土地供应模式,促进主城区与各乡镇、区域联动发展,推动土地资源向重点发展区域倾斜。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数字经济等产业用地保障力度,优先供应开发区配套用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合理调控商服用地供应节奏,重点发展便民型、复合型商业配套,避免商业用地过度集中和闲置浪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全市公共服务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提升土地利用效益
1.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优先利用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安排项目建设,推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开发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3.深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低效用地处置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引导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通过合理确定全市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经济发展所需土地供应。
六、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落实国家、省有关土地调控政策,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确保定州市2026年度建设用地能够有序进行供应,本计划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主导作用,落实地块公布机制
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等地块向社会公布。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指标需调整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完善计划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服务效能
1.建立重点项目用地跟踪服务机制,对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提前介入、主动对接,简化审批流程,工业项目推行带方案出让模式,保障项目快速落地。
2.建立土地供应动态监测机制,实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土地供应进度、地块开发利用情况及土地市场变化,定期分析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三)加强供应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供应行为
1.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划拨相关规定,落实“净地”出让,规范供应程序,公开供应信息,确保土地供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闲置土地等行为。
2.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项目用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七、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详见附表。
附表:
定州市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用途 市(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
小计 |
公租房用地 |
限价商品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
390.7900 |
16.6574 |
85.5685 |
59.4954 |
0 |
0 |
59.4954 |
0 |
65.7074 |
163.3613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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