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废止《定州市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措施(试行)》《关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告
定州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废止《定州市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措施(试行)》《关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通知》《河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定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州市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措施(试行)》的通知(定政办字〔2025〕24号)、定州市人民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定政办字〔2024〕24号)两个文件予以废止。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