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建局关于人大61号的答复
人大代表二团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河北长安符合定州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员工纳入本市公租房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根据上级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定州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实施方案》,方案中议定的受理申请范围为本市建成区范围内,西至107国道(地道桥为界),此次申请长安公司未在受理范围。
考虑到公租房需求量的增长,及代表团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根据上级政策和我市实际情况,在以后的公租房受理申请有关工作上做出应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