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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住建局对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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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张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消防通道堵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207号)和定州市《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定办发字〔20206号)要求,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相关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在公安部出台有关规定之前,公安派出所按照《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即办公发[2017]号)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和消防宣传职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二、落办结果

为切实加强消防通道管理,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确保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冀建房市函[2020]5号)《定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定消安办)[2020]2号要求,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对小区施划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示标牌进行统一指导施划,设置警示标示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并加强巡查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停车违法行为,要及时规劝制止,对规劝制止无效的,及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联合执法

消防大队高度重视,通过认真研究分析,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定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住建、公安、执法、城区办、宣传文旅等部门的职责分工、治理范围、整治措施及工作要求,共同推进治理工作。下一步,各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切实加强对我市安全隐患的排查掌控和隐患清理。

 

 

 

                                 (印章)

                             20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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