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建局对政协定州市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定州市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153号提案的答复
李玉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要求,我市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对改造内容有明确要求。
(一)小区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小区范围内整治私搭乱建、绿化提升改造、架空线路整治、完善环卫设施。
(二)居住功能提升。主要包括房屋修缮、排水、体育设施、电动车充电装置。
(三)安全问题改造。主要包括消防、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照明、道路、建筑加固、小区门禁、单元门禁。
(四)后续物业管理。城区、社区要指导小区居民成立业委会,搭建议事平台,指导小区居民通过市场化引入专业物业管理或实行业主自治;仍不能解决的由国有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兜底,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改造成效。
二、落办结果
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进入施工阶段。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