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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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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民政局文件

                                                                                                      是否同意公开:是
                              定民主字(2021)第08

 

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55号提案的答复

 

郭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三留守人员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数量一起壮大的是农村“三留守”人员数量,长期留守的现实让这一群在生活、教育、心理、安全等方面表现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经严重影响到农村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发展。20216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家庭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占第一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此类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着不可推卸的家庭责任。其次,学校保护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未成年人的318岁成长基本都是在学校教育中成长的,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直接影响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发展。

在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民政局作为民生保障部门,根据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及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一、市级建立协调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根据省厅要求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小组转化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不断扩展小组成员,完善协调机制。成立了主管副市长为小组组长、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31个市直部门为小组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成立了定州市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联席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安排部署。

二、开展摸底排查,创建信息台账,精准人员信息

2020年民政部金民工程开发了“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我市创建了县、乡两级系统账号,将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另外系统还将全市各乡镇儿童督导员、各村儿童主任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做到了儿童福利工作延伸到村,具体到人。在创建人员台账的同时,及时做好人员信息的动态调整,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更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上线应用,可更加快捷方便的让县、乡两级及时动态掌握各类人员的信息调整,有效完成区域数据统计分析及信息上报。我市现有农村留守儿童80人,全部签订《委托监护协议书》,落实了委托监护责任。农村留守儿童“两表一册”台账制度的建立,对农村留守儿童儿童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委托监护信息进行了系统完善。同时也为我们民政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关爱帮扶工作提供精准化的信息依据。

定期开展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建立留守老年人台账,督促指导乡镇落实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以电话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为留守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确保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和定期探访制度有效落实。

三、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建设

20196月,成立了定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通了未保服务热线。2020年,我局不断推进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和村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点建设,逐步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一中心一站一点”建设,逐步形成村、乡、县三级救助保护网络,逐步实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格化管理格局。202131日,将未保热线并入“12345热线”,更加方便为群众服务职能。团市委成立了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开通“12355”青少年心理援助热线,免费为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提供24小时心理援助志愿服务和疫情专项微信心理疏导。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市妇联大力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深入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培训活动,针对不同的家庭向监护人讲解与儿童心理沟通的各类技巧,帮助家长们调解亲子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印发《未成年人保护法》600册,发放宣传页5000张,6月份联合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妇联组建了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团,对未保法进行了市级层面的宣讲,全市25个乡镇(办)乡镇儿童督导员和40余名村儿童主任参加了集中培训。    

四、不断完善关爱保护及服务政策,加大政策指引

2016年至今我市先后出台了《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发〔201678号),建立了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定州市民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定民字〔201721号),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定州市留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定州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的通知》(定民字〔201941号),2020年市联席办出台文件对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及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做出了进一步的调整和完善。2021年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未保工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定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四个市级未保协调机制文件。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市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点)建设的意见》、《定州市未成年人委托照护工作指引(试行)》、《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指引(试行)》文件,指导乡镇及儿童福利院、未保中心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为加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我市先后出台了《定州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定民字〔201857号)、《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的实施方案》(定民字〔201874号)、《定州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联席会议》(定民字〔20192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通知》(定民字〔202123号)。

五、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和社会参与度

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的通知》(冀民〔202068号),我市启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制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提高关爱服务技能,及时协助提供针对性关爱服务,切实维护儿童基本权益,推动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政策落实,让村(居)真正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的乐园。此外,广泛发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团队,爱心人士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等人员的关爱服务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关注度。各乡镇(村街)通过政策宣讲活动,大大提升了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的政策知晓率和精准保障、精准识别率,为夯实基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020年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政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冀财社2020125号),明确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纳入河北省民政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郭晋代表您的提案,我们民政局将仔细研究,充分采纳您的意见建议,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努力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及服务水平更高,努力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的更加完善,争取给党和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定州市民政局
                                                                                                20211020

 

领导签发:聂良军

联系人及电话:张志峰  侯丹丹  0312-23760192376030

抄送: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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