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对定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的答复
张兴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定州市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及各常年销售点被市应急管理局取缔,库存的烟花爆竹已全部集中销毁;2021年11月10日,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定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定政办[2021]37号),全市全域禁放烟花爆竹。目前,“禁”与“放”还需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定州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