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7号提案的答复
王彪委员: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载体,能有效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建议中所提意见和建议很有针对性,这些意见和建议也是我们今后工作和努力的方向。我局高度重视该项提案办理工作,认真研究提案内容,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运行机制。
我单位已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组织乡村指导流转双方签订规范流转合同,实施流转合同备案制;制定《定州市加快农业规模化经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施办法》,对村集体如何规范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进行详细规定。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宣传,依法推动农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流转双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协商,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发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报发包方和所在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备 案,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要指导双方变更或完善合同内容。
积极利用农业农村部建立的全国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信息备案,及时记录土地流转动态,并对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时间、流转大小、流转价格、流出方流入方签字等方面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流转行为及时预警、责令纠正,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备案为全市土地权属管理提供了准确依据。
今后,我们将认真总结,加强研究,根据农业农村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和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