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孙家清、孙梦翔、刘风波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支持高头村建设蒜黄产业园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头村蒜黄产业园项目,位于高头村村东,主要建设200个温室和储藏冷库。选址地块为现状高头小学及南侧农用地,根据《定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高头小学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其余部分为非建设用地。学校北侧有汉墓,为国保单位,应严格按程序规范用地手续。
蒜黄温室可在农用地内进行建设,需依法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储藏冷库应使用规划建设用地,在满足汉墓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在高头小学内选址,需将项目用地用途、规模纳入详细规划,并按建设用地完善相关手续后进行建设。此项目已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此项目解决。
建议所在村村支部村委会与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紧密联系利用国家设施农业改造资金对原有棚室进行迭代升级,提高蒜黄产量和品质,提高生产效率和土地利用率,打造河北优质品牌。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