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等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建筑业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测算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定州市调整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的回复》文件精神,现发布我市2023年下半年综合用工指导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106.0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91.00元/工日; 综合用工三类单价:71.00元/工日。
二、该指导价可与我省现行计价依据配套使用,其与计价依据人工基期价格的调整部分做差价处理,仅计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和税金。
三、该指导价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施工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可按本通知调整。已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通知由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