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转公”?
“商转公”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简称。是指已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缴存职工,在还款期间将商贷余额置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为什么要实施“商转公”?
实施“商转公”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更多的缴存职工有机会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减少房贷利息支出,减轻家庭还贷压力。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较商贷在利率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以商贷利率3.95%为例,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为2.85%,选择等额本息贷款60万元、期限30年,“商转公”后,公积金贷款月供比商贷减少365.88元,一年节省4390元,30年节省131700元。
三、申请“商转公”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商转公”借款申请人须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3年(含)以上,在符合《定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规定贷款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为同一借款人,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人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
(三)申请人原商贷尚未结清;
(四)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清商业贷款全部本息,并注销抵押登记;
(五)原商贷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登记日期满3年;
(六)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承办银行必须是中心受托银行;
(七)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还款正常,且还款期间无逾期记录;
(八)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无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超前消费行为;
(九)所购住房能够提供抵押担保,除原商贷设定的抵押登记外,无其他抵押、查封、居住权设定等权利限制情形;
(十)经中心审查,认为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存在贷款风险情形的不予办理商转公贷款。
四、办理商转公贷款采用什么方式?
符合条件的职工先行采取“先还后贷”方式办理,待有关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出“以贷还贷”方式。
“先还后贷”方式,即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职工以自筹资金全部还清原商贷,再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有关审核审批手续至贷款发放完成。
目前中心正在研究“以贷还贷”方式,并与有关单位部门积极沟通相关事宜,同时正在筹划有关业务系统程序的优化,待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出商转公贷款的“以贷还贷”方式。
五、“商转公”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职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或“定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预约时详细阅读《预约须知》核对自己是否符合商转公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职工在预约时间内携带资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资格、资信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一)“先还后贷”
1、贷款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60日内到原商贷银行结清商业住房贷款。
2、申请人持商贷结清有效凭证和申请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有关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3、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4、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到申请人的还款账户中。
(二)“以贷还贷”
1、贷款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出具《商转公贷款同意书》并签署《个人承诺书》。
2、申请人持申请资料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有关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3、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以贷还贷抵押登记手续,设立新的抵押权。
4、中心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发放至申请人原商贷银行账户结清贷款。
六、审核通过后60日内未完成原商贷提前结清的怎么办?
审核通过后借款申请人超过60日逾期未完成原商贷提前结清手续的,视同借款申请人自动放弃办理本次商转公贷款,取消此次转贷业务。借款申请人,可重新申请预约。
七、“商转公”能否转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不可以。“商转公”业务只限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差额部分需借款人自行结清。
八、“商转公”申请是否有房屋套数限制?如何认定?
我市“商转公”政策在房屋套数认定上,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保持一致。即:除原商贷所购住房外,申请人家庭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无住房的,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申请人家庭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一套住房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九、为什么目前申请“商转公”需要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3年?
为避免短时间内申请数量激增、业务过度拥挤,我市“商转公”政策在前期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按照“分批推进、均衡转贷”的原则,对购房还贷时间较长的家庭优先支持。
十、“商转公”的贷款额度、年限、利率与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没有区别?
“商转公”的贷款年限、利率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一致。
1、“商转公”贷款额度在符合定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相关规定的同时,不高于原房产价格的60%;通过“先还后贷”方式办理的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取千元整数);通过“以贷还贷”方式办理的不能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月还款额后的余额(取千元整数)。
2、“商转公”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剩余期限,同时不得长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期限。
3、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剩余期限大于5年且剩余金额大于5万时可申请“商转公”业务。
十一、申请“商转公”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
(二)原商贷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三)办理原商贷所购住房的《借款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四)原商贷银行出具的截至商转公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剩余期限的证明及近6个月还款明细;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必要资料。
十二、异地缴存职工可否申请“商转公”?
不可以。现阶段我市“商转公”业务仅支持本市缴存职工。
十三、办理“商转公”是否需要预约?怎么预约办理?
“商转公”业务实行预约办理。中心自2024年9月1日起,开放“商转公”业务,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进行预约。“定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预约通道预计于9月15日开通,敬请关注。
(一)预约规则:预约通道于8月30日上午9时开放,可预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商转公”业务,不可重复预约。未能按预约时段到场办理的,预约作废,需重新预约。
(二)实名制预约:预约人应为“商转公”贷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预约人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不一致的,预约无效。
(三)预约途径:“手机公积金”APP-首页-商转公预约;“定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个人服务-办理-商转公预约。
十四、办理“商转公”收取费用吗?
我中心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包括“商转公”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职工知悉,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