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人民政府
 
对政协定州市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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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土壤治理技术培训和推广宣传,提高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土壤保护意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强化土壤环境监管为抓手,坚持力度再加大、措施再强化、责任再细化,精准施策,强力攻坚,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精神,结合《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我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先后制定出台了2018年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定州市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定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土壤污染治理任务纳入目标进行考核。进一步强化了乡镇主要领导对区域内土壤污染防治的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采取专题展板、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内容印制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和经常性的普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利用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印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小白书,对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专题学习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考试。营造了公众学法、自觉守法、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督促重点监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积极与我市重点土壤污染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从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开展自行监测等10项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并通过政府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与大气和水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同时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且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为此,我市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根据省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源企业调查工作,并依据相关要求,对我市19涉重金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针对企业信息、地址、生产规模等进行了精确定位排查,建立健全了我市重金属企业清单。二是严格落实耕地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化肥减量行动引导和鼓励农民应用缓释肥料、稳定性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增施有机肥。推广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有机肥替代化肥、种肥同播机械化施肥、水肥一体化灌溉施肥等技术模式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抗病虫产品,我市优良品种普及率达到100%,这些品种具有抗病、抗倒、生长健壮、产量高等特点,对有效抗病虫,减少农药使用量发挥重要的作用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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