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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
定州市财政局衔接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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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定州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0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定州市财政局(定州市清风南街92号)
监督电话: 0312-2331321;0312-2331328
电子邮箱:jdk2331328@163.com;dznc2331321@163.com
附件1:
定财农【2023】1号
附件2:
定财农【2023】2号
附件3:
定州市2023年5445资金分配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