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乡村振兴办关于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告
根据《定州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经定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实施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中1个衔接示范区项目。
现将批准的1个衔接示范区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3年9月27日—10月7日),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定州市乡村振兴办(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
监督电话:0312-2686616;12317
电子邮箱:xczxjcy@126.com
定州市乡村振兴办
2023 年9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