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农药经营许可一次性告知书
一、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 办理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
三、 办理材料目录(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份,网上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一份);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一份);
7、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一份);
8、房产证或租赁证明(一份);
9、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一份);
10、农药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不提供);
11、申请材料电子文档(一份)。
四、是否实地勘察:
是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承诺时限: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此事项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