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关于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现申请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1户,申请补贴资金5000元整。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1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举报电话:0312-2589528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