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91号)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10号)文件要求,定州市九月份九家企业(原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满足“以工代训”的要求,其中保定铭硕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2人,河北恒达健身文化用品集团有限公司38人,定州市金华蓝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1人,定州市永胜粮油机械有限公司8人,定州市百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3人,保定洪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12人,河北创亚科技有限公司12人,河北银箭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7人,定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人;9家企业共173名企业职工满足申请培训补贴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91号)文件要求“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吸纳人数给与企业每人每月3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10号)文件要求,“加大外贸企业以工代训力度,将2019年以来有进出口业务实绩的各类企业的全体在岗职工(含与外贸企业签订劳务外包、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合同的企业职工)纳入以工代训补贴范围”。
九月份九家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如下:
保定铭硕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22人×300元/人=6600元
恒达健身文化用品集团有限公司:38人×300元/人=11400元
定州市金华蓝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1人×300元/人=3300元
定州市永胜粮油机械有限公司:8人×300元/人=2400元
定州市百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33人×300元/人=9900元
保定洪宇健身器材有限公司:12人×300元/人=3600元
河北创亚科技有限公司:12人×300元/人=3600元
河北银箭体育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7人×300元/人=8100元
定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人×300元/人=3000元
现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向人社局职建科反映。
举报电话:0312-2589892
邮箱:dzrsjzjk@126.com
2.河北恒达补贴人员花名册
3.定州市金华蓝天补贴人员花名册
5.定州市百斯特补贴人员花名册
6.保定洪宇健身器材补贴人员花名册
7.河北创亚科技补贴人员花名册
8.银箭体育用品补贴人员花名册
9.定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补贴人员花名册
附件:1.保定铭硕补贴人员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