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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受理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12-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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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告知书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申请受理

二、办理依据:

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2]255号

三、办理材料目录:

1、个人申请

(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原件;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

(材料来源:需申请人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

3、军队医院证明,具体指下列之一:

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

(材料来源:定州市武装部;复印件<盖有武装部章>;一份)。

2)原始病例

(材料来源: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的原始病例<盖有部队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复印件;一份)。

4、近期在定州市人民医院对服役期间所患病种的门诊病例和诊断证明。

(材料来源:定州市人民医院提供;原件;一份)。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表》。

(材料来源:需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供,原件,一式三份)。

6、给定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

(材料来源: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原件,一份)。

7、给定州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介绍信》

(材料来源:需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原件,一份)。

四、是否实地勘察

否。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此项事项是否收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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