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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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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2020年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双随机办【2020】1号)、《2020年河北省医疗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冀医保字【2020】14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医疗保障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管好用好医保基金。结合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已签订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双随机”抽查。为确保此次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比例
2020年5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已签订协议的56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为10%。
二、检查时间
2020年6月至11月
三、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结合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存量问题和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定州市医疗保障基金检查问题指南》(第一版)抽查、复查检查对象是否存在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骗取医保基金支出。
四、监督检查要求
(一)抽查事项的检查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的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二)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执法人员认真领悟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要求,监督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对抽查中发现违规违约行为,严厉查处,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定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
(联系人:王玉珍,联系电话:25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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