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卫函〔2023〕68号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定州市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
现将《定州市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2日
定州市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按照国家、省工作安排部署,全市全面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市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设立安宁疗护科、安宁疗护病区;所有医疗机构要在安宁疗护科、老年医学科、肿瘤科、疼痛科等科室普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全市5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必须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在2023年10月底前,我市新增一家医疗机构为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单位;新增加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如需增设科室统一更名为安宁疗护科;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二、推进措施
(一)加强宣传。各医疗单位、医养结合机构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全方位宣传普及安宁疗护理念。
1.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倡导。将生命教育作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等群体对安宁疗护服务的认识水平。
2. 加强对医疗行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面向卫校、职业学院医学生和医务人员开展安宁疗护理念和基本知识教育,鼓励医学生和医务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安宁疗护服务。
3. 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纳入职业院校的选修课程,向在校师生普及安宁疗护理念,引导师生认识、热爱、尊重生命。
4. 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特别是借助健康宣传周、敬老月、安宁疗护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医疗机构深入社区乡村义诊的机会,开展对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重症疾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宁疗护相关理念和知识等宣传普及,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疾病观和生死观,为临终患者主动接受安宁疗护,提高生命质量打下群众基础。
(二)壮大队伍。安宁疗护是一项全新的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要当作首要任务,人才队伍建设是决定因素。
1. 汇聚专家资源。建立安宁疗护专家库或成立安宁疗护专家组,发挥专家的参谋、指导、宣传作用,加强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间的交流和合作。
2. 组建多学科团队。组建包括医学、护理、心理、营养、社会工作在内的多学科专业人才团队。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
3. 加强教育培训。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安宁疗护科及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开展安宁疗护专业培训,着重提高医护人员在症状控制、心理支持、预后判断、法律知识、医学伦理、家属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提高安宁疗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4. 完善激励机制。按照自愿原则支持各类医院转型为安宁疗护机构。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考虑安宁疗护科室特点,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人员待遇激励机制,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创造拴心留人有利于安宁疗护服务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政策支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需要在各个方面进行尝试、探索,各单位要敢于创新、积极进取,以满足广大患者实际合理的需求为中心,探索出一系列服务措施。
1. 构建价格体系。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且已有收费项目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完善精神心理评估及干预、医患共同决策(家庭会议)、医务社工服务等安宁疗护必要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2. 探索支付制度。推动将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探索实施安宁疗护按床日付费制度。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患者提供支持。支付制度实施前,做好成本测算;支付制度实施后,加强效果评估。
3. 加大资金支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等。探索建立对安宁疗护机构或床位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制度。
4. 建立转诊机制。鼓励将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形成机构间、机构与居家间通畅合理的转诊机制,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覆盖机构和居家的安宁疗护服务。
5. 制定标准规范。参照《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安宁疗护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和《安宁疗护实践指南 (试行)》,开展安宁疗护进入标准研究,制定安宁疗护工作规范,建立安宁疗护监督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
6. 保障药物配备。对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所需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给予政策支持,尤其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用药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流程,加强药品使用监管。
三、组织保障
安宁疗护服务是临终患者必要的服务需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安宁疗护服务作为党和政府为临终患者提供的最后一项普惠服务予以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地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要立足民生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改革创新精神,逐步推动开设安宁疗护科、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病床,积极发展和推动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努力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和家庭相衔接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和转诊流程,建设符合实际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附件:定州市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定州市全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立英 市卫健局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谢 涛 市卫健局老龄健康科科长
李 斌 市卫健局医政药政科科长
蔡 敏 市卫健局中医科科长
彭莉莎 市卫健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老龄健康科,由谢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依据现有工作分工负责安宁疗护服务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