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政卫函〔2023〕75号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卫生保健相关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幼儿园,市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依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幼儿园卫生评价工作
新设立的幼儿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招生前向市妇幼保健院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附件1)。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附件2)的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卫生评价。根据检查结果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附件3)。凡卫生评价为“合格”的幼儿园,即可向教育局申请备案,凡卫生评价为“不合格”的幼儿园,整改后方可重新申请评价。
二、健康检查
(一)健康检查范围
1.儿童入幼儿园前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在园儿童每年进行1次常规健康检查。
2.幼儿园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园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定期健康检查。
(二)健康检查项目
(1)幼儿健康检查项目(附件4)
1.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1)先天性心脏病;(2)癫痫;(3)高热惊厥;(4)哮喘;(5)其他疾病。
2.过敏史: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
3.体格检查:体重、身长(高)、皮肤、眼、视力、耳、口腔、咽部、头颅、胸廓、脊柱四肢、心肺、肝脾、外生殖器。
4.辅助检查:血红蛋白或血常规、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其他。
(2)工作人员健康检查项目(附件5)
1.基本情况
既往史:(1)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2)结核(3)皮肤病(4)性传播性疾病(5)精神病(6)其他
2.体格检查:血压、皮肤、五官、心肺、肝脾、其他
3.辅助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滴虫、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珠菌)、胸片检查、其他。
(三)健康检查费用
按照河北省公立医院执行政府指导价格收取体检费用。
(四)健康检查定点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为健康检查定点医院。
三、职责分工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幼儿园入园、在园儿童健康体检。负责幼儿园工作人员上岗前及在岗人员健康体检。负责评价儿童健康检查结果,收集、整理、分析幼儿体检数据,将相关分析报告结果上报至卫生健康局、教育局。负责将检查结果录入托幼机构儿童保健健康管理系统。
2.幼儿园。负责与市妇幼保健院联合制定健康体检工作计划,组织幼儿和教职工有序进行健康检查。负责告知儿童家长体检的必要性。根据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儿童健康检查结果,做好卫生保健工作,同时完善儿童健康档案。
3.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管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健康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体检行为进行督促整改。教育局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儿童、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健康检查的幼儿园进行督促整改。
四、保健相关工作
(一)依据《工作规范》,市卫健局委托市妇幼保健院对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每3年进行1次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幼儿园配合市妇幼保健院完成卫生保健相关工作。
(二)市妇幼保健院按职责要求,定期对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结果及时上报卫健局及教育局。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定州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7日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
_________:
本园(所)拟于 年 月开始招生,依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向您单位申请对我园(所)进行卫生评估。
申请单位地址:
申请单位电话:
申请单位(签章):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2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表
评价内容 |
分值 |
评价标准 |
评价方法 |
得分 |
备注 |
环 境 卫 生 |
20分 |
² 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2分) ²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2分) ²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分) ² 未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1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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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4分) |
查验检测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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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2分) ² 有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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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个班级有独立的厕所和盥洗室(2分) ² 每班厕所内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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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必达项目) ² 盥洗室内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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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卫 生 |
15分 |
² 保证儿童每日1巾1杯专用,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必达项目)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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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每班有专用水杯架,标识清楚,有饮水设施(4分) ² 每班有专用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3分) ² 有专用水杯、毛巾消毒设施(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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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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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 堂 卫 生 |
10分 |
²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必达项目) |
查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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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的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4分) ² 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有专人管理(3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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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提供每日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达1: 50,提供每日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3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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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健 室 或 卫 生 室 设 置 |
20分 |
²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必达项目) ²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达项目) |
查看现场 查验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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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2分) |
查看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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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保健室设有儿童观察床(2分) ² 配备桌椅、药品柜、资料柜(3分) ² 有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的设施(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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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供2岁以上儿童使用)、量床(供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4分) ² 配备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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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有消毒剂(2分) ² 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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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保 健 人 员 配 备 |
15分 |
²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必达项目)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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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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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5分) ²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并考核合格(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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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人 员 健 康 检 查 |
10分 |
²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炊事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10分) |
查看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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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保 健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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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² 建立10项卫生保健制度,并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 1) 一日生活制度(1分) 2) 膳食管理制度(1分) 3) 体格锻炼制度(1分) 4) 卫生与消毒制度(1分) 5)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1分) 6)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制度(1分) 7)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制度(1分) 8) 伤害预防制度(1分) 9) 健康教育制度(1分) 10)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制度(1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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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托幼机构总分达到80分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2.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食堂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保健制度的相应部分。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3.如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
附件3
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_____幼儿园(托儿所):
根据你园(所)申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基本要求,我单位组织专家于 年 月 日对你园(所)招生前的卫生保健状况进行评价。
评价结果: 1.合格 2.不合格
评价意见:
评价单位(签章):
评价人员:
(此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由评价单位留存。)
附件4
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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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 病史 |
1.先天性心脏病 2.癫痫 3.高热惊厥 4.哮喘 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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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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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家长确认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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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
体重 |
kg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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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长(高) |
cm |
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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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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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 |
左 |
视力 |
左 |
耳 |
左 |
口腔 |
牙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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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 |
右 |
右 |
龋齿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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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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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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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四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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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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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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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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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生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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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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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检查 |
血红蛋白(H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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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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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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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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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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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
填表说明:
1. 基本情况
既往病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
过敏史:注明过敏的药物或食物等;
家长签字:儿童既往病史和过敏史须经家长确认后签字。
2. 体格检查
体重、身长(高):填写检查实测数值,评价按离差法(上、中、下)或百分位数法(<P3, P3~P97,>P97)填写;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眼:按左右眼填写,未见异常填写(-),眼外观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视力:4岁以上儿童应测查视力,填写实测数值,未进行视力检查应注明“未测”,测查不合作者填写“不合作”;
耳:按左右耳填写,未见异常填写(-),外耳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口腔:填写牙齿萌出数,按牙位填写龋齿位置;
咽部:咽部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头颅、胸廓、脊柱四肢:相关项目中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注明阳性体征;
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外生殖器:检查男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者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3. 辅助检查
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填写实际检测数值,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并将化验报告贴附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背面。
4.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5.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注明“体检合格”、“暂缓入园(所)”。
6.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7.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专用章
附件5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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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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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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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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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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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史 |
1.肝炎(甲肝、戊肝等消化道传染病) 2.结核 3.皮肤病 4. 性传播性疾病 5. 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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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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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 |
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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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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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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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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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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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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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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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 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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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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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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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 (念珠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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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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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片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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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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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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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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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名: 检查单位: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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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指妇科检查项目。 2.胸片检查只限于上岗前及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 3.凡体检合格者,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合格证。 |
填表说明: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为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定期健康检查使用。
1.基本情况
编号:根据工作需要排序编号;
单位:填写所在任职单位的全称;
岗位:按所在实际岗位填写,如园(所)长、教师、保育员、炊事人员、保健人员等;
身份证号:如实填写受检者身份证号;
照片:受检者本人近期照片贴于右上角。
2.既往史:在对应的疾病上划“√”;“其他”栏中填写未注明的疾病;既往史经受检者确认后签字。
3.体格检查
血压:填写检查实测数值,单位为mmHg;
皮肤: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五官: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心肺:听诊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肝脾:填写肝脾触诊情况,未触及填写(-),触及肋下肝脾,按厘米填写;
其他:填写表格上未列入的其他阳性体征。
辅助检查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梅毒螺旋体:填写实际血清检测数值;
滴虫、淋球菌、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按照阴道分泌物实际检测结果填写“(-)”或“(+)”;
胸片检查:上岗前必须检查,上岗后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时检查,未见异常填写“(-)”,异常填写阳性体征;
其他:根据需要填写相关辅助检查结果;
将所有辅助检查报告及复查报告单贴附于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背面。
5.检查结果:注明检查中发现的疾病或阳性体征,如未见异常填写(-)。
6.医生意见:根据检查结果,符合上岗条件者,填写“体检合格”及日期;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者填写“体检不合格”,并及时离岗诊断治疗。
7.医生签名:由主检医生签字,并填写日期。
8.检查单位:加盖检查单位体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