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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定州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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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政卫函〔202396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定州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市护理质控中心: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切实推动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冀卫医函202356要求,结合我实际,组织制定了《定州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023926

定州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促进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范围内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临床基础护理不断加强,护理质量明显提高,护理内涵更加丰富,护理领域拓展延伸,服务模式日益创新,努力为全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护理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临床护理,精准对接患者需求。

1.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强化内涵质量,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等,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人文关怀等身心整体护理服务。到2025年,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覆盖全院100%病区。

2.加强基础护理。医疗机构要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健全分级护理制度,完善基础护理服务规范标准。要严格按照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护理技术操作,强化基础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要扎实做好患者清洁卫生及基础护理,根据患者护理级别、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等,提供及时、必要的医学照顾,切实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3.强化人文关怀。医疗机构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注重加强护理人文建设,细化人文关怀措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给予细心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增进护患信任,和谐医患关系。

4.注重护患沟通。护士要主动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患者反应和心理状态,关注患者的需求和不适,使用清晰明确、通俗易懂的语言给予指导和帮助。实施护理专业技术操作时,要做到操作前耐心解释、操作中关切询问、操作后及时观察,及时与医师沟通患者病情变化。要加强护士的医患沟通能力提升,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2次专项培训,鼓励使用案例式教育,使沟通能力培训落到实处。

5.做好健康宣教。护士要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个体差异及健康需求等,采用书面、口头、视频等多种方式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饮食、营养、运动、康复及并发症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识。做好患者入院介绍、出院指导以及特殊治疗、检查、围手术期的配合和注意事项等宣教工作。对再入院率高和出院后对医疗护理依赖度高的患者,提前做好患者院外照护需求评估,向患者及主要照护者宣教相关照顾技巧和疾病知识。鼓励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健康指导,探索实施路径式管理。

(二)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患者护理安全。

6.加强巡视观察。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巡视工作管理,临床护士要按照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要求,加强患者巡视和病情观察。对特级护理患者要随时巡视,严密观察患者病情,确保危重及特殊患者得到及时处理,对于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的患者,应按要求定时巡视患者,主动关注患者主诉,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管路等情况,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潜在并发症,并给予有效处置。

7.落实核心制度。医疗机构根据相关标准、指南及共识,不断完善护理常规及规范,强化以循证为基础的专科护理能力建设,将循证医学融入到对患者的观察、照护、用药、治疗、沟通、指导等各项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多学科病例讨论及联合护理查房模式,为患者提供全程规范化的护理服务。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增强并发症早期预警识别能力,降低住院患者压力性损伤、非计划性拔管、给药错误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医疗机构要采用多种方法鼓励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上报,并对不良事件进行成因分析,持续改进护理工作。

8.强化专业水平。医疗机构要以加强三基三严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护士分层级培训及考核体系,不断强化基本功训练,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和岗位胜任力。要结合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临床专科建设有关要求,以满足患者需求为导向,加大专科护士培训力度,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开展危重症、急诊、手术室、产科、血液净化、伤口造口等紧缺专业护士培训,推动临床护理专业化发展和护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临床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到2025年,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达到100%,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新培养级专科护士30-50名。

9.加强质量控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各病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与管理体系,做到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职责明确,形成人人参与的全方位质量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级护理质量控制体系网络,科学制定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明确质控工作重点与实施路径,加强全护理质量督查,推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指标落实落地。

(三)创新护理模式,促进服务更加便捷。

10.提升中医护理能力。落实《河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规范实施中医护理常规、方案、技术操作标准,开展中医护理适宜技术规范化培训,推进中医护理技术操作同质化进程。规范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训,对中医护理临床骨干实施分层培养。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领域延伸,加强中医护理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服务、慢病护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中医门诊专科护理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在中医护理健康服务中的获得感。

11.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开发手机APP、护理服务随访系统等,为有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要逐步扩大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占比,降低出院患者非计划再次入院率。重点加强四级手术、恶性肿瘤等患者的随访管理。接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为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以及失能失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患者及残疾人等提供接续性护理服务。到2025年末,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达到70%

12.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步建立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于社区的集团化、连锁化的护理中心、护理站等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长期护理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精准对接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健全完善老年护理相关服务指南和规范,加强老年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开展老年护理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到2025年,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率达到100%

13.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全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合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保证护理质量安全,逐步增加医疗机构数量和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数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14.探索专科护理门诊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院根据自身专科特色,在慢性病管理、静疗护理、伤口造口护理等领域开设专科护理门诊,由获得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指导患者掌握专科疾病及慢性病居家自我护理技能,为患者提供专科护理服务,拓展从门诊至住院、院内至家庭的连续服务,以满足就诊患者及其家庭的健康服务需求。

15.提高基层护理服务能力。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发挥大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专科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人员培训等方式,帮扶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就近解决群众急需的护理问题,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和便捷性。

(四)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6.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医疗机构要将护理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发展规划,建立改善护理服务行动专项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组织研究并解决护理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从人、财、物等多方位加大对改善护理服务的保障力度。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增加辅助服务人员负责病区送取标本、药物及患者陪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下收下送等,保障临床护理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和及时维护。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时间,真正做到辅助部门服务临床,让护士最大限度投入到临床护理服务中。

17.加强护士人力配备。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例不低于95%。根据临床科室特点、患者病情轻重和临床护理工作量,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模式配置数量适宜、结构合理的护士。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2.5-31。鼓励对护士实施弹性排班,在护理工作量较大的时间段和科室,弹性动态增加护士人力。结合实际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确保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的紧急需要。

18.切实为护士减负。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临床护士松绑减负,结合临床护理工作实际和护士岗位需求,可采用在线学习、远程指导等方式合理安排护士培训,尽量减少重复性的考核、竞赛等。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减少临床护士不必要的书写负担,让护士有更多的时间贴近临床,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19.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等合法权益,确保护士待遇保障政策措施落地,保障护士执业安全。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护士统筹考虑。逐步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稳定临床护士队伍。

20.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推进信息化和智慧医院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护理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护士工作负荷,保障护理质量安全。逐步建立具备护理业务运行、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等功能的护理管理平台,为实现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积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将院内护理延伸至院外。

21.加强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医疗护理员管理制度,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定期进行培训和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规范服务行为。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协助提供清洁、饮食、排泄等生活照顾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出院指导、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开展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逐步增加我医疗护理员队伍数量。

22.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医疗机构要加强住院患者陪护和探视人员管理,鼓励采用电子门禁或专人管理的方式,加强病区探视或陪护管理。建立保卫、医务、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后勤等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为患者营造安全、安静、有序的住院环境。因病情和实际情况需要探视或陪护的患者,应当根据医嘱,开具探视证或陪护证。要健全完善探视流程,明确探视时间,限定每次探视人数,提倡采用电话、视频等方式探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善护理服务对于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局不定期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改善护理服务,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目标、任务并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测评估。各医疗机构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改善护理服务具体方案报市卫健局备案,同时做好本具体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市卫生健康局每年将对各医疗机构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情况开展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总结通报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保障。医疗机构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创造有利政策条件。加强同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有关政策要求,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护士薪酬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做好改善护理服务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挖掘和宣传改善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推动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年度评估指标

 

 

 

 

 

 

 

 

 

 

 

 

 

 

 

 

 

 

 

 

 

 

 

 

 

 

 

 

 

定州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3927日印发


附件

年度评估指标

 

 

评估

维度

评估指标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护理人

力配备

注册护士总数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3

3.5

3.8

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工作的护士数(万人)

4.8

5

5.2

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二级医院

0.59:1

0.62:1

0.75:1

三级医院

0.68:1

0.76:1

0.85:1

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

二级医院

0.49:1

0.52:1

0.55:1

三级医院

0.55:1

0.65:1

0.65:1

重症监护病房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 

≥2.5-3:1

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数量比例

≥94%

≥95%

≥95%

 

 

 

 

 

2

护理能

力提升

新入职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95%

98%

100%

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85%

88%

≥90%

相关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

75%

83%

≥90%

中医护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

80%

90%

100%

新增省级专科护士培养数量

300人

300人

400人

 

3

优质护

理服务

开展责任制整体护理病区比例

90%

95%

100%

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病区比例

50%

60%

70%

 

 

4

互联网+护理服务

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

逐年增加

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项目数量

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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