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定政复终〔2025〕94号
申请人:梁裕林,男,汉族,2000年*月*日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号。
被申请人: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定州市中兴西路120号。
法定代表人:王聪,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举报处理行为不服,于2025年4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