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定政复〔2026〕226号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6日 信息来源: 字体:
 定州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定政复〔2026226

申请人:张慧,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32439************。

住所:河北省定州市**城区**街**家属院**栋**单元**室。

被申请人: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住所:定州市迎宾大道66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龙,大队长。

 

张慧不服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的《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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