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9日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定州市生态环境局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指南
项目序号
 
项目编码
 
办理主体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
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是否允许外网显示
是否允许外网申报
是否打证
服务对象
个人或企业
办理方式
 
收费类别
 
是否收费
缴费方式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
本次梳理后承诺完成时限
7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申请条件
1、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2、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第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申报材料
1、 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2、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第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查、现场核查
3、批准
4、制证送达
 
票据样本
证件样本
服务表格
监督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0312-239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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