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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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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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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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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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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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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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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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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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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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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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外网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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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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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外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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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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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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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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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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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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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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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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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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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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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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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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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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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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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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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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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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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梳理后承诺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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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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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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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3、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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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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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2、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第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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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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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与所经营的医疗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2、 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 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第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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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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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
2、审查、现场核查
3、批准
4、制证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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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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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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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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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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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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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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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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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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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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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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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239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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